“义门史考”的原则与方法

类别:研究与讨论



  纵览各庄宗谱所载义门史实,严重存在“谱与谱相异,谱与史不符”的问题。对此,许多专家、学者和有识宗亲作了大量的考证与辨析,均取得了重大成果。笔者因自不量力,亦参与其中,故谈一些肤浅的看法和体会。
  义门宗谱相异问题,古有载、今有述。果石庄石山谱载《宋开庆元年(1259)谱序》云,? 宗谱“中间存亡之异, 兴替之殊, 迁徙之繁, 世次之别,真伪之分,其谁能知之?”德化(今九江县)《明嘉靖甲寅年(1554)重修宗谱凡例》云:“旧谱散出,殊多错简。今参互考辑,信固存矣,疑亦仍旧,重其传也”。大冶关山《清同治癸酉(1873)谱序》云:“信以传信,疑以传疑......据谱则谱与谱纷乱如丝”。当然,上述所言过于粗象,而下面诸言相当具体,临江粑铺回归庄《清乾隆丁未年(1787)谱序》云:“乃观各宗谱传本, 皆鱼鲁相承,章法紊乱, 而且旌表年代、聚居人口, 各自前后多寡不同”。《回归庄琏祖支谱序》(民国版)云,因“各谱其谱各是其是”,故“统系不明,尊卑莫辨,伦常颠倒,破碎支离,是诚有谱不如无谱矣”!湖北大冶金山店德星堂《清咸丰九年庚申(1860)谱?源流异同考》,列出“谱与史有不符,史与史亦有不符”者六处之多。1997年湖北武穴陈殿荣《江州义门庄谱存疑问题考》,列举谱异问题就有八个,如义门世次、同居代数以及兼公举进士、旺公创义门、伯宣隐庐、崇公出生、兢公入朝等时间。其实,远不止如此,还有义门的世系支派,大事殊荣,院宇田庄,家长任期,分庄名录等岐异问题,无不亟待考辨证实。
   考辨谱异,古今未辍,前有所作,后有所续.历代编修庄谱者,铭记“言谱者不可不考也”①的遗训,“密搜各庄旧牒,缺者补之,讹者正之”②。此外,还有人撰文述之。江西三眼桥谱曾载,清道光六年丙戍(1826)进士、翰林院编修陈光亨,撰《义门时代考》;永宁果石庄谱所载序文《受姓源流考》、《五百年时代辨》、《果石辨》、《陈三将军辨》、《宗谱考略》等,对义门世次、旺公肇基、伯宣移庐、历传代数等方面,进行了大量的考辨。可惜,前人受历史时代的拘限,在义门世次这个根本问题,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,所有的考辨与推理,均未能解决实际问题。时至20世纪之末,考辨谱异才出现了新的转机,产生了质的飞跃,江西省江州义门陈文化研究会秘书长陈月海,明确提出“合爨同居十五代”的论断,其意即以叔明十五孙陈延赏辈为代表分庄;江西高安陈和平继而在《陈氏宗亲网?义门世系》中,记述了“兼旺同世”,“伯宣子崇”的世系状况;陈殿荣《江州义门陈世次初考》、《江州义门宗谱存疑原因考》,陈月海《用时间推考义门世次》、《从江州九江联宗谱看义门世系次演译过程》,以及湖北石首的陈先锋、陈立、湖北天门现居常州的陈志刚等宗亲的论文相继发表,很快形成了一股义门史实考证热潮
  考证义门史实是一件严肃的事情,必须要上对祖宗、中对宗亲、下对后人高度负责。如果没有对历史负责的精神,所考证的结果,很难经得起历史的检验。现综合分析各考辨文章,其坚持的原则与采用的方法,主要有三:
  一是依据正史、借鉴野史、参验谱史。“依据正史”,即考证义门史实,要以《宋史》、《唐书》、《南唐书》、《十国春秋》为依据,尤其是世次问题,更是如此,这是一个总原则。如若以谱考谱,势必纷乱如丝,成为无法理清的糊涂帐,致使考证工作失去了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。“借鉴野史”,即借鉴《资治通鉴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等史籍;借鉴江西省、九江府、德安县、庐山等方志,以及《中华历史人物别传集》、《丛书集成初稿?南唐拾遗记》、《丛书集成初稿?湘山野录》、《玉海》、《江南余载》、《雷塘书院记》、《唐宋八大家全集》等相关的史类文献,来佐证义门史实。“参验谱史”,即参阅检验各宗谱牒。看那些内容和记述,直接或间接与正史相符,确保考辨的项目与内容更为具体翔实,更加准确可靠。在考证义门显祖过程中,更加明确了第六世祖京的显著地位,他的事迹及其世系世次状况在《唐书》、《宋史》等十余种权威典籍中均有详载,是继叔明公之后的又一义门代表人物,尽管生前未任宰相,因其功绩显著、声望甚高,而使义门及先祖世系能够列入《唐书?宰相世系》,以享宰相之荣,此乃不容置疑的事实。然而他的生平时间表,与其上下几代人的生平不大相符。进一步考证,终究其因,原是京公乃兼公晚年所生,在年龄上,与两位兄长悬殊很大,而与众侄不相上下。由于膝下无子,而以仲兄苌公之次子褒为嗣,只是名份与辈份的传承关系,与年龄大小无关。所以,推算代均间隔年数时,京公一辈,应以褒公生父苌公的生年为据,切不可因此而怀疑京公的存在。
  二是以义门世次为根本, 同居代数为重点, 显祖生年为关键。庄谱相异之处甚多,而世次紊乱是主要矛盾,且“问题看来集中在伯宣与陈崇之间的世次”③。这个根本问题解决了,其他问题将会迎刃而解。然世次问题不是孤立的,而与义门的同居代数和显祖生年密切相连,必须从代数与时间上来考证世次,从而形成 一条“证据链”。即用“显祖生年”来证实“同居代数”,而及“义门世次”;复过来,用义门世次来证实同居代数,而至“显祖生年”。此谓“互据互证”。如若绕开世次问题,而作其他考证,势必重蹈前人复辙,使考证陷进没有出口的迷宫。在考证义门世次时,我们抓住了矛盾的焦点,即伯宣与旺公、崇公之间的关系。首先,我们考证核实了四点:一是旺公于731年迁德安;二是伯宣属义门世系第十世,即兼公的六世孙;三是崇公是旺公的七世孙;四是延赏是第十五世,即崇公的五世孙。接着由此而得出三点:一是崇为义门第十一世,而伯宣为第十世,肯定了《宋史?陈兢传》“伯宣子崇”论;二是旺公为第五世,与兼公同世,即伯宣为旺公的六世孙。否定了“伯宣孙旺”说;三是义门世系由兼公、旺公两个支系组成,造成世次紊乱的现象,是“整体错位,混二为一”所致。然推论还不是结论,随后通过广稽深考,终于找到了大量的原始依据,来证实上述三个推论的准确,其中包括义门显祖的生年卒岁。
  三是联系时代背景,结合义门事迹,切入世系支派。考证各个问题,要综合多种因素,进行全面、系统的辨析,一切结论要与历史时代背景相符,合乎义门事迹与世系,力求论之有据、言之有理。要把重点放在大是大非问题上,如义门世次与重大事迹,尤其是旺、伯宣、崇三公的关系与世次。要始终坚持“求大同、存小异”,切勿纠缠枝节琐事,切忌“怀疑一切。在考证崇公世次时,就是以《宋史》“伯宣子崇”之说立论,从四个方面进行辨析:一是伯宣、崇公的生年卒岁及其生平事迹;二是上下世次的代均间隔年数;三是义门的显事殊荣;四是家族内部支系结构。然后通过正反对比,顺推倒算,作出合乎逻辑、富于情理的结论。如考证“自伯宣居德安,合族同处”的年代,就要与黄巢兵帅柳彦璋攻陷江州的史实联系起来予以辨析,从中找出“避乱求安”的思想动机。
  江州义门陈一族,自宋仁宗朝分庄,至今已历千年,几经兵灾,屡遭祸乱,义迹俱毁,古谱殆尽。各庄数十代哲人志士沤心沥血,殚精竭虑,密搜各庄残篇散稿、颓碑断碣,“缺者补之,讹者正之”,“散者纪之,乱者理之”,收集整理了翔实的义门史实和文献,汇编、纂修了无计其数的义门宗谱。既是我们义门传人珍贵的历史遗产,更是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瑰宝。这些谱牒尽管相互歧异,存有错简舛误,亦在情理之中,因为任何人都摆脱不了时代的拘限和自身缺陷,我们怎能苛求前人呢?历史在发展,时代在前进。当今正处于改革开放和高科技时代,人际交往、思想交流、信息传递是何等的简便快捷。所以,编写好一部义门陈文史,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。如果我们因循固旧,抱残守缺,该查清者而不查清,能更正者而不更正,以致新续宗谱仍然“疑以传疑”,这才是真正的“上辱先祖,下误子孙”!故使命感、责任感激发了义门传人的有志之士,来考证、研究义门的历史与文化,且卓有成效。因而引起了广大宗亲的重视和支持。希望更多有识之士深入研究义门史实,写出有理有据的文章,供广大宗亲研读讨论,从而引起“百家争鸣”。战鼓越擂越响,真理愈辨愈明。百家争鸣对于学术研究而言,有百益而无一害!当前研考义门史实,尤其需要百家争鸣的氛围。笔者与陈先锋、陈立二人,在众多专家、学者和宗贤指导下,共同撰写了十余篇考辨拙作,还打算新编《义门大事记》和《义门家长事迹》,校订《义门世系》和《分庄名录》。一者恳请广大宗亲不吝赐教斧正;二者殷切期待抛砖引玉,百家争鸣,通过共同努力,重新编写一部统一的、完整的、准确的义门陈史。
  注:①金山店果石庄《清咸丰庚申年(1860)德星堂谱》陈光亨《源流异同考》。②太和申义堂《清光绪卅一年(1906)宗谱》。③许怀林《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