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- 关于陈义祥《“异流说”自曝关键谱证造假》一文的驳正
- 关于《陈伯宣与陈京是同时代人,两者为宗法谱系嗣亲,而非直系血亲》一文的商榷
- 《通鉴续编》对《宋史·陈兢传》的考辨与改写
- 陈姓源流与迁徙简述
- 大宋颍川陈氏夫人墓志铭并序
- 陈姓源流与迁徙之简述
- 中国的家谱造假现象剖析
- 论陈氏代齐
- 用周代文献说陈论田1
- 用周代文献说陈论田2
- 用周代文献说陈论田3(完)
- 义门陈历史简介
- 陈友谅考略
- 研究陈史心得
- 伯宣与陈崇——“吴兴蓝田源流派衍齿录”辨析
- 吴兴蓝田源流派衍齿录(义门)
- 吴兴蓝田源流派衍齿录(叔宝)
- 吴兴蓝田源流序(节)
- 毗陵谱载伯宣公四子
- 德化谱原序 021(自伯宣来徙江州,越三世以义闻于上)
- 德化谱原序 006(唐乾符间伯宣六世同居,僖宗旌表)
- 宋黄山谷义井义门谱序(古谱重载)
- 义门伯宣倡议南陈朝后人重聚江州
- 义门伯宣倡议南陈朝后人重聚江州
- 仙游谱载临海令陈环
- 安溪姓氏志临海令陈钰
- 天门大成谱陈钰即陈镶
- 楚黄谱陈钰即陈镶
- 修水姓氏志之龙峰陈
- 明正德丙寅序
- 明万历二十五年正讹论重辑
- 宋元佑三年序重辑
- 唐始祖灌公序辨及嘉庆甲子序及始祖灌公正讹序
- 清甲申序
- 龙峰谱之始祖灌公自题及分关说
- 龙峰谱之世系
- 龙峰谱黄庭坚序
- 毗陵谱先祖墓地
- 九江谱瓖即钰
- 太子賓客致仕陳公神道碑銘
- 江州义门陈氏一族历490年累传19代义门世系14代
- 由湖北竹溪义门陈氏世系序而想起
- (敦睦堂)花田陈氏三修族谱(卷三)//“吴兴蓝田源流派衍齿录”
- 义门世系辨析
- 汉王陈友谅身世浅探
- 族谱常用名词小释
- 试论“陈氏首姓始祖”
- 元和姓纂·陈姓·之四
- 元和姓纂·陈姓·之三
- 元和姓纂·陈姓·之二
- 元和姓纂·陈姓·之一
- 续资志通鉴长编
- 唐书·陈京传
- 唐书·马总传
- 唐刺史考·马总
- 宋史·陈兢传
- 全唐文·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
- 武宁县志中关于卢俦的记载
- 武宁卢氏宗谱,谱载卢俦娶伯宣女
- 庐山志·义门陈世系考
- 庐山志·江州义门陈氏族谱序
- 庐山志·山川胜迹·伯宣捐宅
- 全唐文-陈氏书堂记
- 明代中期徽州的乡约与宗族的关系
- “伯宣子崇”的考证
- 义门传代知多少
- 厉公是跃不是佗
- 从《九江府志》看义门陈世系
- 《宋史·陈兢传》与《唐表》之辨证
- “奉文改谱”者曲笔救谱
- “义门史考”的原则与方法
- 陈厉公辨析
- 再论“陈氏得姓始祖”
- 陈氏文史研究之杂记

《通鉴续编》对《宋史·陈兢传》的考辨与改写
元代陈桱所撰《通鉴续编》卷四“诏贷江州义门陈兢粟”一文,以《宋史·陈兢传》为底本,进行了删削、改写与结构调整。其修改不仅旨在适应编年体例,更体现了对《宋史》中部分史料的考辨与订正。以下分点论述其修改之处及意图。
一、体例重构:从纪传到编年
《宋史》为纪传体,以人物为中心,故《陈兢传》开篇即云“陈兢,江州德安人,陈宜都王叔明之后”,由传主上溯世系,此为列传的通例。
《通鉴续编》为编年体,以“淳化元年贷粟”事件为纲。开篇改用“初”字追叙往事,从陈氏远祖陈兼叙起,将家族源流作为事件背景铺陈,最后落脚于陈兢。此举将人物传记成功转化为事件背景叙述,完全适配编年体“以事系年”的体例要求。
二、史料考辨:删除伯宣事迹之疑点
《宋史》载陈伯宣“避难泉州,与马总善,注司马迁《史记》行于世;后游®山,因居德安”。《通鉴续编》将其删改为“避地江州之德安”,用“避地”点明因躲避战乱才迁居德安,把迁居的历史背景讲清楚,并非游历®山偶然定居,纠正了《宋史》的模糊叙事。同时删去“大顺初卒”纪年。此删改基于严谨的史料考辨。
1.时代矛盾:后世考证指出,陈伯宣与唐代马总并非同一时代
的人,二人交游之说存在时间悖论,当为史料讹传。
2.溯源讹误:《宋史》此说直接来于南唐徐铉《义门陈氏书堂
记》。该碑记据门生章谷口述而成,非据官方档案,本就存在口述史混淆的可能。《宋史》修撰时未加甄辨,将此故事与义门家谱材料拼合,致使讹误进入正史。
3.事迹归属:据族谱记载,与马总友善实为伯宣之父陈镶(镛)。贞元年间,陈镶为父报仇后避难泉州,结识贬官泉州的马总。南唐碑记的口述者误将父辈事嫁接到子辈陈伯宣身上。其实,陈伯宣是在陈镶避难泉州后出生的。
4.纪年龃龉:《宋史》所载伯宣“大顺初卒”的年份,与前后世系的时间链条难以契合,故《通鉴续编》舍弃此条纪年,仅保留其“以著作佐郎召,不起”之记载。
三、叙事增补:点明“义门同居”的由来
《宋史》未明确点出义门陈氏“累世同居”的起始。《通鉴续编》在叙述至陈崇时,增补了一句关键性的概括:“自兼至崇,未尝分异。”
此句画龙点睛,明确指出义门陈氏“十世同居”的基业,是自陈兼始至陈崇一脉相承、未曾分家的结果,而非始于更早的宜都王陈叔
明。这为理解义门陈氏的家族凝聚力提供了清晰的历史节点。
四、细节调整:精简与存真
为使叙事更精炼、准确,《通鉴续编》对《宋史》的诸多细节进行调整。
· 1.删去争议数字:将“昉家十三世同居”改为“昉之世同居”,
删去“十三世”。这句在原始文献中存在争议的计数(另有“十四世”说),仅保留“长幼凡七百口”的人口事实。
· 2.简化免役叙事:将《宋史》中关于开宝、太平兴国年间张齐
贤两次奏请免役的繁复记载,简化为“唐亡,州上其事,诏仍旧免其徭役”,避免了叙事枝蔓。
· 3.微调称谓与时间:将“衮子昉,试奉礼郎”改为“衮子奉礼
郎昉”,官职前置,句式更简。将贷粟事件的时间由《宋史》的笼统记载,精确到“淳化元年春正月”,体现了编年史的严谨。
五、主题聚焦:删节后续枝蔓
《宋史》在贷粟事件后,还详细记载了至道、大中祥符年间裴愈
赐书、张洎廷对、陈旭授官乃至陈延赏中进士等一系列后续人事。
《通鉴续编》则大刀阔斧地删去这些内容,仅截取与“贷粟”主
题直接相关的核心情节:陈兢死后,其从弟陈旭只接受一半贷粟,拒绝趁歉年之机倒卖牟利,其义举深得皇帝叹赏。此举旨在紧扣“诏贷粟”这一编年主题,使条目主旨更加突出,避免叙事偏离。
总 结
陈桱对《宋史·陈兢传》的修改,体现了三层逻辑:
1. 体例适配:将纪传体人物传记成功转化为编年体事件叙事。
2. 考辨存疑:对《宋史》中来源可疑、时间矛盾的记载进行删
削订正,体现了史家的审慎。
3. 增概括论断:通过增补关键论断和简化细碎记载,使义门陈
氏“累世同居、孝义传家”的核心特质更加鲜明。
值得注意,两书在陈氏世系主干(叔明→兼→京→褒→灌→伯宣→崇→衮→昉→鸿、兢)上,完全一致。陈桱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史料的剪裁、考辨与叙事的重构上。
综上所述,陈桱在《通鉴续编》中对《宋史·陈兢传》的改写,绝非简单的体例转换,而是一次深刻的史学实践。他通过对史料的审慎考辨与叙事的精心重构,不仅修正了前代正史中的讹误,更在编年体的框架下,成功塑造了义门陈氏“累世同居、孝义传家”的典范形象。这一修改过程,既体现了元代史学家对历史真实的追求,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儒家伦理秩序的推崇,为后世理解义门陈氏的历史与文化意涵,提供了一个更为真实和清晰的历史记载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