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门陈氏因讼析居

类别:庚子文选 作者:陈月海 陈刚

义门陈氏,在德安县西敷阳乡,伪唐旌表门闾。太宗见其家法曰:天下有此人家,真良家也!又曰陈早(即陈旭)一家孝友恭俭,长幼千余口,世守家法。尝置书堂于别墅,号陈氏书堂。五代时同居者七家,皆蠲复征役,旌表门闾,其犹著者陈氏也。其家有犬百余,一犬不至,群犬皆不食。至嘉祐时(10561063),以岁歉乏食知县邢其姓者,因讼勒其析居。是时,老幼见监分官来,皆恸哭

陈兢,《长编》云淳化元年(990),江州言德安县民,十四世同居,老幼千二百余口,常苦食不足,令岁贷官米二千石。

 

(录自《舆地纪胜》卷三十《江州》)

 

 

按 语

此文是南宋庆元二年(1196)进士王象之《舆地纪胜》中有关义门陈分家情景的一段记述。

陈早即陈旭,为避神宗赵顼讳改。敷阳乡,今德安安民乡。当年合族同处太平乡长乐里,因地窄不易发展,“遂于居之左二十里曰东佳,因胜据奇,是卜是筑为书楼……”(《陈氏书堂记》)建立东佳庄。

从“因讼勒其析居”而知,当年义门分家的起因是由“岁歉乏食”、“贷粟”引起的,其实,这仅是一根导火索而已,因为自淳化元年(990)以来,义门“岁歉乏食”,每年春荒不济,靠官府贷粟接济。民以食为天,义门要“贷粟”,县令不肯,于是官司闹到上级衙门,“勒其析居”。当老幼见监分官来,皆恸哭”已晚。

从这则史料可以分析两点:一是官司能否打到朝廷,皇上下旨分家?还是官府上报朝廷,皇上下旨分家?二是凭义门当时的经济实力,能否分迁全国七十二州县?况且宋时的落后交通状况。就拿当代的“新安江移民”“三峡移民”,也没有分迁得如此广而远?!

以上两点,大家可以讨论,各抒己见。